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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天: 分手
星期一: 房東打電話來說.......
"Fanny, 我把公寓賣了. "
"真的不好意思, 但九月就要搬出去 - 最晚, 九月底."
***
我傻了.
我住在這裡3年了 - 好喜歡我的家, 也跟我的房東感情很好. 我們連合約都不用簽了.
每次還直接付三個月的房租!
最讓我氣的是, 上個星期六, 我的房東不好意思麻煩我,
讓她帶一個想租她另外一間 apartment 的人來看我家... 說只想看看我家的裝潢.
三天後. 房子賣了. 不好意思, Fanny, 請妳走吧.
感覺完全被騙了.
***
好吧. 男朋友沒了. 家沒了. 本來要變成小小的工作室也沒了. 零.
來吧. 放箭. 盡量射.
我重新歸零. 沒關係.
不管你怎麼推我,
怎麼把我的世界推翻,
我不怕.
不管路多遠,
慢慢的,
一步一步的,
我有一天會到達我的目的地.
來吧, 換殼了! 新開始.
下一個會更好.
[ All above images are captured from GettyImages.com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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